绥化:出台落实《意见》 学思践悟讲话精神
时间:2024-07-01  来源:绥化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何其伟     审核:李 博     录入:薛蕊
【字体:  

  近日,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先后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深研细学应勇检察长在黑龙江调研讲话精神及全省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出台贯彻落实意见。

  《意见》指出,要以更高站位推进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高标准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第一议题”、政治督察等制度,以责任清单、季度讲评、跟踪督导等方式推动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律监督理念更新;深化党建和业务有机融合,推进政治强检、文化润检,不断增强检察队伍凝聚力、向心力。

  《意见》强调,要以更优履职服务发展大局。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扎实做好检察环节保平安、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规范办理“醉驾”等轻微刑事案件,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蓄势赋能,强化“三农”工作司法保障,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协同深化重点领域腐败整治,助力优化清廉高效的政务环境。

  《意见》强调,要以更实举措守护民生福祉。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恶意欠薪、多发性侵财等犯罪。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做细检察听证、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支持起诉等工作,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意见》强调,要以更高标准强化法律监督。坚持把法律监督作为检察机关立身之本,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具体措施和市委实施方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面推进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重视“四大检察”案件结构比发展变化,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探索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提升法律监督规范化水平。纵深推进新一轮检察改革。加快实施数字检察战略,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加强检察业务管理,促进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意见》要求,要以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和对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的总要求,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持之以恒夯实基层基础,大力推进检察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不断夯实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基。

  为保证意见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得到真正落实,意见还就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注重统筹结合三方面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