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当好生态保护的“检察卫士”!
时间:2024-08-16  来源: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刘 琦     编辑:何其伟     审核:李 博     录入: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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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色是美好生活的底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为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共同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在第二届“8·15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哈尔滨市两级院行政检察部门立足行政检察职能,联合多家行政机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全国生态日的知晓度,筑牢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活动当天共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解答法律问题500余次。

 

道里区检察院

  该院联合道里区生态环境局,深入居民小区开展“崇尚绿色低碳 共创魅力道里”生态文明宣传活动。检察干警以《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为切入点,向群众讲解生态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如何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等,并结合“检护民生”行政检察典型案例现场以案释法,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的相关法律问题。

 

道外区检察院

  该院以“惩治非法采砂 守护道外清流”为主题在道外区民主镇民富村战备路砂厂进行普法宣传活动。一方面,向广大村民展示非法采砂造成生态破坏的后果;一方面,发挥一体履职的检察优势,以案释法,从公益诉讼到行政监督再到刑事检察多角度全方面介绍了检察院的相关职能。

 

南岗区检察院

  该院与南岗区生态环境局深入社区开展“共筑生态家园 同护绿水青山”全国生态日主题普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解答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群众介绍检察机关职能,并围绕生态、环境、等重点民生问题进行法律宣传和问题解答。

 

香坊区检察院

  该院邀请香坊区环保局、香坊区农业农村局、松乐社区志愿者们共同开展生态日普法活动。活动中,检察官拉起横幅,手持宣传资料,现场和群众开展了生态环境主题知识问答活动,激发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热情。

 

平房区检察院

  该院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在平房公园举办了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主题的环保宣传活动。鲜艳的横幅、精美的展板吸引了众多市民驻足观看。检察干警向过往群众发放环保宣传单,并耐心解答市民提出的各类法治问题。

 

呼兰区检察院

  该院联合呼兰区林业和草原局在人民广场开展“共擎生态保护伞 共建绿色新家园”法治宣传活动。检察干警向群众讲解生态保护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解答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与生态环境密切相关的法律困惑,并鼓励群众在发现捕杀野生动物、非法取土采砂、排放废水废气等现象时,主动向检察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提供线索,引导群众做绿色家园的守护者。

 

阿城区检察院

  该院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在人流量较多的广场共同开展8·15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群众普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呼吁大家保护环境,绿色低碳生活,并讲解行政检察职能,普及法律知识,耐心解答关于法律方面的咨询。

 

双城区检察院

  该院联合双城区生态环境局在区四野广场组织开展全国生态日宣传教育活动。检察干警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野生动物保护法、水法、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生态保护与法治建设相结合,向群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同时结合行刑反向衔接案例,深入浅出地说明非法狩猎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采矿罪等破坏生态行为的法律后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引得过路群众驻足了解。

 

五常市检察院

  该院联合五常市农业农村局共同开展“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宣传活动。检察干警向群众宣传讲解保护生态环境、《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以及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滥砍滥伐等行为的法律后果,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环境法律问题,倡导大家从身边小事做起,节约和保护环境资源,拒绝浪费和污染。

 

尚志市检察院

  该院联合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代表,来到双桥广场共同开展“以检察之力,守护生态之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宣传活动。检察干警向现场群众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讲解设立“全国生态日”的意义,并以案释法为群众答疑解惑,让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及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巴彦县检察院

  该院联合巴彦县自然资源局开展了以“绿色发展 低碳生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巴彦县世纪新城等小区,通过发宣传手册、悬挂横幅、入商户宣传等多种方式,向居民们讲解绿色发展的重要性及必要性以及低碳生活的含义,倡导大家低碳出行、购物用环保袋、少用一次性塑料袋等。

 

宾县检察院

  该院联合生态环境局深入社区、学校等人员聚集区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行政检察在行动”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检察干警紧紧围绕活动主题,让群众深入了解全国生态日的由来及意义,掌握生态保护基本常识,引导居民树立绿色环保理念,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并呼吁大家积极开展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争做绿色家园守护者、建设者和宣传者。

 

依兰县检察院

  该院联合依兰县水务局在依兰县巴黎广场开展了“保护绿水青山 营造美好家园”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检察干警向过往群众普及环境资源保护相关法律知识、环保政策,宣传生态发展理念,围绕垃圾分类、绿色出行、节约用电等内容向群众科普环保知识,并结合办理的典型案例重点讲解了禁渔、禁伐、禁猎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延寿县检察院

  该院联合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多家单位以“守护生态环境,共创美好家园”为主题在延寿县金街开展法治宣讲活动。检察干警以相关法律知识为切入点,结合检察职能,以典型案例为载体,以案释法、以案明法,引导人民群众增强法治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

 

木兰县检察院

  该院与木兰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守护绿水青山,严惩非法捕捞,共筑生态安全网!”普法宣传活动。检察干警来到木兰松花江湿地公园,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手册、讲解禁渔期时间以及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并结合“全国生态日”主题、禁渔期法律政策以及该院办理的典型案件等,向往来群众宣传保护生态环境、松花江资源的重要意义。

 

通河县检察院

  该院与通河县生态环境局、阳光社区志愿者服务队联合举办了“履行行政检察职能,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主题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2人次,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意识,有效提高了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的社会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