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社评:“检护民生”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时间:2024-08-13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编辑:何其伟     审核:李博     录入: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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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司法公正,部署开展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如何把这一民心工程持续推向深入,不久前召开的大检察官研讨班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对标党中央的新要求,作出再部署,强调要围绕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举网以纲,千目皆张。民生工作千头万绪,找准了民生难点痛点,就等于牵住了“牛鼻子”。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大民生领域改革力度,制定了一系列民生所急、民心所向的改革举措,为检察机关精准发力、推深做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检察机关要围绕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精准对接安全、环境、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与民生民利息息相关的改革部署,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步一步推进,一个一个解决。比如,加强劳动者特别是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的权益保障,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协同整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问题,让蚕食医保基金的“硕鼠”“蛀虫”无处遁形;聚焦侵害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问题,用法治力量为弱势群体“撑腰”,等等。只有把民生难点痛点作为“检护民生”的切入点和检察履职的着力点,才能进一步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效。

  “政善治,事善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既要敢做,也要善为。监督办案是检察机关的主责主业。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紧贴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紧贴社会治理难点堵点,统筹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切实办好司法救助、支持起诉、检察听证、行政诉讼监督中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等为民实事,以更优法治“供给”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涉检信访矛盾源头治理,持续加强对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导,将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贯穿履职办案全过程,努力做到解法结、化心结。要坚持“小案”不小办、“小事”不小看,在办案中强化全局观念、系统思维,做到精准办好个案与加强类案监督、推动源头治理并重,切实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切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既要着力治标又要注重治本”的要求,进一步丰富和健全各项便民利民机制。要加强总结研究,依托数据分析,开展类案研究,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比如,司法救济是一项重要的为民举措。要进一步完善司法救济保护制度和检察环节诉讼权利保障、冤错案件纠防等机制,推动完善国家赔偿制度。救助涉案特困当事人不是检察院一家的事,要在进一步用好用足司法救助的同时,积极推动健全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兜牢民生底线。完善民生领域机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决定》专门对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进行了部署。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坚持上下内外联动协同,进一步争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主动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决定》部署的各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设计真正落地落实,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民有呼,我有应。“检护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各级检察机关要把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部署,精准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的要求,与深化做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有机统一起来,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以更多真招实招提升检察为民实绩实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