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铁检:“四个维度”探索轻罪治理基层模式
时间:2024-08-07  来源: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   作者:郭继宁     编辑:何其伟     审核:李 博     录入: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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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轻罪治理是检察机关更好适应犯罪结构变化,深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从实体、程序、政策理念、诉源治理“四个维度”同向发力,积极探索实践,推动轻罪治理工作从末端“治罪”向前端“治理”迈进,切实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不断推动轻罪治理现代化。

 

统一标准+辩护全覆盖

确保实体正义

  近五年,牡丹江铁检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占比高达90.58%,轻罪案件成为犯罪治理的主要对象。

  为依法准确把握罪与非罪、违法与犯罪界限,一方面,该院结合近五年办案实践,收录倒卖车票、盗窃、职务侵占等45个铁路运输领域常见案件证据审查重点和要点,编辑《铁检常见罪名证据审查指引手册》分送铁路公安机关,为其执法办案提供程序和实体方面的法律指引,构建标准统一的案件办理机制;另一方面,该院积极与本地区司法局沟通,根据不同情形为犯罪嫌疑人指派律师提供辩护或安排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已实现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切实做到“轻罪”不“轻视”,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快速办理+行刑衔接

实现程序高效

  为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该院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实行轻罪案件集中快速办理。五年来,认罪认罚适用率稳定保持在92%以上。2023年以来,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适用率达70%,办案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该院还注重扎实推进不起诉“后半篇”文章,对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建立联络员制度,实行逐案登记、全面移送,确保行刑衔接畅通有效。对不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激活非刑罚处罚措施的适用,通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等有效化解矛盾。

 

提前介入+刑罚轻缓化

转变司法理念

  该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将落实轻微犯罪工作要求前移,对所有刑事案件提前介入。今年以来,通过提前介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4人,全部变更强制措施,强化检察职能在刑事犯罪立案初期的主导作用。

  该院深化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针对主观恶性和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的轻罪犯罪人,扩大罚金刑和缓刑的适用,有效避免监禁刑带来的罪犯“交叉感染”。

 

检察建议+普法宣传

加强诉源治理

  该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理念,以案件为依托,2023年以来在煤炭运输、天然气采购等领域向铁路企业制发检察建议8份,助力铁路企业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切实保障企业依法规范管理,促进企业合法有序发展。

  该院与管辖内11个独立站段签订《党组织结对共建协议书》,依托“党建+检察”开展以案释法系列普法讲座,引导铁路企业人员增强法律意识,通过长抓不懈法治宣传,做到防微杜渐“治未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