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察与民同行-双鸭山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纠正行政机关错误执法 守护群众医疗安全
时间:2024-07-12
来源:第二检察部
作者:宋云龙
录入:苏雯
审核:马玉梅
近日,双鸭山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件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违法监督案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使行政机关在一段时期内对医疗机构无证执业、非法行医违法案件行政处罚程序违法、遗漏处罚事项、重过轻罚等问题进行整改,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与社区、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巡查活动。对诊所无证执业、非法行医等医疗领域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以此更好的维护医疗机构经营秩序,确保人民群众能够享受更好的医疗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7月8日,我院对办理案件中涉及的6家无证执业、非法行医的“黑诊所”开展回头看活动,卫生健康部门已对处罚后仍继续营业的侯某某和杨某甲的诊所作出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康某某、赵某某、杨某乙未继续违法从事诊疗活动;卫生健康部门已引导王某聘请执业医师、办理诊所备案凭证,其经营的诊所现已合法经营。
7月9日,我院检察干警深入社区、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及以案释法等方式,介绍行政检察职能以及“黑诊所”、非法行医行为的危害性,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法律意识,如有就医需求要到正规医疗机构、诊所就诊,在生活中遇到有“黑诊所”、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可以向卫生健康部门或者检察机关提供线索。随后,检察干警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方式,了解人民群众对目前医疗服务的需求并将群众的需求和建议反馈给卫生健康部门。
下一步,我院将以此案为契机,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沟通协作,与卫生健康部门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打造“检察+卫健”社会治理品牌,为共同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