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动态 首页/ 检察动态/

宝山区检察院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

时间:2019-10-29

来源: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隋金玉

编辑:方冠雄

录入:方冠雄

审核:孙苗苗

【字体:  
宝山区检察院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联席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的通知》。10月23日下午,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山分局、宝山公安分局、宝山区人民法院等多家单位共同召开了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联席会议。
 
    会议上明确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的重点:严厉打击发生在校园及周边、餐饮聚集区、农贸批发市场、种养殖生产基地、农村和城乡接合部、食品和副食品批发市场、冷库物流中心等区域的,呈现规模化、组织化、链条化的,涉及婴幼儿食品和药品的,利用网络、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电视购物栏目等实施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舆论高度关注的案件等。
    在专项行动中,加强对行政机关做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等行政处罚决定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的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法院应当受理而不予受理,应当准予执行而不予执行及怠于执行等问题。
   
    专项活动还将聚焦校园及周边,网络餐饮等突出问题,加大公益诉讼力度,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和社会关切,重点关注保健食品药品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五大类问题。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邮编:155131
黑ICP备05000574号-2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