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检察院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
时间:2019-10-29
来源: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隋金玉
编辑:方冠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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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检察院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联席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的通知》。10月23日下午,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山分局、宝山公安分局、宝山区人民法院等多家单位共同召开了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联席会议。

在专项行动中,加强对行政机关做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等行政处罚决定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的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法院应当受理而不予受理,应当准予执行而不予执行及怠于执行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