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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办案不降质效,防疫提审两不误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疫情期间提审小记

时间:2020-05-18

来源: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邵芙蓉

编辑:方冠雄

录入:方冠雄

审核:孙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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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办案不降质效,防疫提审两不误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疫情期间提审小记

    既要防控疫情、又要保证案件办理,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双鸭山市所有看守所都进入了最为严格的"监区完全隔离封闭管理"模式,在大大提升疫情防控能力的同时,也给检察机关的办案工作带来了巨大考验。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克服困难,一方面依托智慧检务平台进行 “云开庭”,另一方面在提审前认真开展核酸检测,保证刑事案件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
    2020年5月13日,双鸭山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向我院提请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死批捕案件,该案既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同时犯罪嫌疑人押解在四百多公里的饶河县看守所,给办案增加了难度,受办案时效及不能远程提审的限制,第一检察部干警迅速行动,提审前,组织干警及未成年人家属进行核酸检测,提审时,执行了严格的防疫程序:测体温,戴口罩,酒精消杀,检察官们在"指定隔离讯问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讯问。
 
    疫情无情,但正义不会迟到。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谨守检察初心,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工作不断档,时限不拖延。防疫办案两不误,确保案件质量和诉讼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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