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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时间:2022-03-16

来源: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苏雯

录入:苏雯

审核:孙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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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维权观,提高消费者风险防范规避意识,3月15日,宝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山分局、双鸭山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在宝山区八一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共促消费公平”法律宣传活动。


    通过设置宣传条幅和咨询台、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海报、实例解说、现场法律服务咨询等多种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侵权责任法》等与消费者权益有关的法律法规,还为群众就日常消费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细致讲解。




    此次宣传活动提高了人民群众作为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今后,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将紧紧围绕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结合检察职能,充分履职尽责,切实担负起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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