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动态 首页/ 检察动态/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磋商方式

快速消除居民饮用水安全隐患

时间:2022-08-30

来源: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郑艳波

录入:苏雯

审核:孙苗苗

【字体:  
    近日,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磋商会议的形式办理一起公益诉讼案,仅用一周时间消除了居民饮用水安全隐患。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接到区政府移交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七星矿水源井附近有人倾倒猪粪,给居民饮用水安全带来隐患。接到线索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先与区供水公司相关人员对情况进行了初步了解,该水源井系七星矿供3818户居民近万人的饮用水源。如果存在安全隐患将会直接影响近万人的身体健康。案情重大,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及时向检察长进行了汇报。检察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紧急会议,确定该案由第二检察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部)主办,分管检察长亲自督办。会后,第二检察部成立办案专班,专班设三个小组:协调组、法律法规组、现场勘查组。三个小组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同时,经过报请市院、省院审批,决定对该案立案。

    当日,现场勘查组就深入现场实地勘查,该现场地处友谊农场第八管理区的保安村,检察人员用无人机、测距仪等工具进行了勘查,该动物粪便倾倒处离水源井仅100米距离。且在粪便上面还有三头不明原因的死猪。因夏季炎热,死猪已经有腐烂的迹象,很有可能给大气、水源、土壤等造成污染,而且可能造成疫病的传播。于是,协调组紧急联系宝山区农业农村局动检部门和市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将相关情况与其说明。与此同时,法律法规组初步确定案涉行政机关为:宝山区农业农村局动检部门和市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区生态环境局、宝山公安分局“食、药、环”大队。于是,协调组又联系了上述行政部门,第二次深入现场。到达现场后,因动物粪便及病死猪的倾倒处系红兴隆管理局友谊农场第八管理区,公安机关认为该地域不属于宝山公安分局管辖,应由红兴隆管理局公安机关管辖。区生态环境局认为该水源井不在水源井管理名录内,也不属于他们管辖。区农业农村局动检部门认为他们只能对死猪进行处理,动物粪便倾倒不归其管,且对死猪进行处理因没有适合的检验工具,也不能当场处理。因管辖问题,第二次现场勘查无功而返。

    次日,因管辖问题,主管检察长带领专班主要成员前往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请示。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经与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沟通后,告知我院可以与上述两个行政机关联系,经联系,确定市级行政机关可以统一协调宝山区和红兴隆管理局的行政机关,但是市生态环境局仍然认为该水源井不是集中式水源不属于该局管理。经过反复确认,最后确定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为区农业农村局、新安街道办事处。管辖权问题解决后,检察机关决定召开磋商会议,进行诉前磋商。
    第三日,宝山区检察院组织召开磋商会议。区农业农村局、新安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猪粪的清理及事后宣传、建立机制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检察机关之所以选择诉前磋商的方式办理案件,是因为此案不能拖时间太长,时间越长会给环境和居民的身体健康带来更大的影响。诉前磋商是最快速、最有效的解决问题的办案模式。

    第四日,检察机关与市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区农业农村局动检部门、百奥迈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公司)、新安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一道到友谊农场第八管理区进行协商解决问题。经协商,由百奥迈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对三头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该公司当即来车将三头病死猪拉走。友谊农场第八管理区负责清理猪粪,新安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清理猪粪工作监督管理,并负责设立警示标志。经过三天的清理,已经全部清理完毕,并设立了“禁止倾倒粪便及病死动物”的警示标志牌。同时,检察机关责成区农业农村局和新安街道办事处对保安村养殖户开展了相关宣传工作,对倾倒动物粪便及随意弃置病死畜禽的危害及法律后果进行了宣传。

    通过此案的办理,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急人民之所急,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为人民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刻不容缓。对涉及民生问题的水源井的保护高度重视,仅用一周时间排除了困扰多年的饮用水安全隐患,为人民群众能喝上安全纯净的水提供了有力保障。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邮编:155131
黑ICP备05000574号-2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