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张维春等任免职通知
时间:2021-12-09
来源: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录入:苏雯
审核:孙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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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21年12月8日区委九届1次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张维春同志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
免去贾红全同志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张维春同志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
免去贾红全同志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